治理文件

出版与报告政策

以研究院名义发布研究报告、工作论文、政策简报、主编文集及其他出版成果的标准与程序。

范围

本政策适用于以全景研究院名义发布的所有出版成果,包括研究报告、工作论文、政策简报、主编文集、会议论文集和年度报告。获本院资助的期刊论文,适用相关期刊的编辑与同行评审政策;本政策适用于其披露与列示。

期刊论文与资助

本院可资助期刊论文。每项资助均以资助编号记录,该编号须在论文中披露,论文并列示于本院网站。资助不赋予对编辑决策或同行评审结果的任何权限。资助决定由研究院院长或指定的协调员在全景学术集团核定的预算范围内作出,任何人不得参与对其本人为作者或共同作者的作品的资助决定。撰写获资助论文的本院成员,须注明其隶属关系,并披露相关利益冲突。

保护期与不公开

出版成果因作者、合作出版社或参与机构的要求,或基于研究诚信等原因需暂缓公开的,适用保护期,期限一般为六个月至三年,应当在出版前以书面协议约定,并载明起始日期和期限。保护期内,本院不公开该作品及其内容。出版延迟的,经进一步书面协议,保护期可予延长;出版延迟本身不导致保护期终止。本院记录每项保护期及其延长情况。本院不发布与本院有隶属关系的学者作为作者的作品,除非取得作者同意。上述事项适用章程第 17 条的规定。

出版标准

所有出版成果必须符合研究院关于研究严谨性、准确性、清晰度和研究伦理合规性的质量标准。出版成果必须为原创,且不得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

批准流程

所有出版成果发布前均须由指定评审人审查并批准。工作论文可采用快速评审流程;研究报告和主编文集须接受更全面的评审。

作者身份政策

作者身份必须反映真实智识贡献。所有作者必须在出版前批准最终版本。致谢必须准确标明其他贡献者。

生成式人工智能的使用

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不得被列为作者。在开展研究或准备出版物时使用该类工具的,应当在出版物中披露,并说明所用工具及使用目的。作者仍应对作品的内容、准确性和原创性承担全部责任,包括借助该类工具产生的任何内容,并应遵守本院研究伦理和版权要求。

披露要求

出版成果必须披露研究院与全景学术集团的隶属关系,以及任何相关资助来源、利益冲突或机构关系。

开放获取

研究院支持研究成果开放获取。在可能情况下,出版成果将在研究院网站公开发布。特定情况下可设置禁发期。

版权与许可

研究院出版成果的版权由署名作者保留,作者授予全景学术集团(供本院使用)非独占、永久的出版、传播和存档许可。由本院或以本院名义撰写的机构文件,包括年度报告、指南与标准和官方声明,除另有说明外,依据章程第 17 条由全景学术集团持有。出版成果(期刊论文除外,其许可适用相关期刊的规定)和本院指定公开发布的机构文件,除作品另有说明、或在出版前与作者书面约定其他开放许可外,一律依据知识共享署名 4.0 国际许可协议(CC BY 4.0)发布。本院内部文件不属于出版成果,不适用开放获取或许可要求,仅依章程第 17 条的规定公开。具体许可条款在各出版成果中注明。

撤稿与更正

如发现出版成果存在错误或不端行为,研究院将酌情发布更正或撤稿。撤稿通知将被清楚标识,并与原出版物永久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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